一、基本概念
五行的最初涵义与“五材”有关。五材即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种基本物质。人类对五行的认识和阴阳一样,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,是伴随着人类的不断进化以及对每种物种的发现和应用,逐步形成和完善起来的。 “五行”即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种物质(五)及其运动变化(行)。
二、主要内容
五行学说,是以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种物质的特性归类自然界的各种事物 和现象,并以“相生”、“相克”规律说明宇宙间各种事物或现象之间相互关系 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。
1、五行各自的特性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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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尚书·洪犯》 |
特性 |
木 |
木曰曲直 |
生长、升发、条达、舒畅 |
火 |
火曰炎上 |
温热、上升 |
土 |
土爰稼穑 |
生化、承载、受纳 |
金 |
金曰从革 |
沉降、肃杀、收敛 |
水 |
水曰润下 |
滋润、下行、寒凉、闭藏 |
2、事务的五行归类
五行学说按五行的特性,通过对事物进行广泛归类,用以阐释人体脏腑组织之间在生理、病理方面的复杂联系,以及人体与外在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。从而将人体的生命活动和自然界的事物以及现象联系起来,形成了联系内外环境的五行系统,以此说明人体本身以及人与环境之间的统一性。
3、五行的相生、相克和制化规律 五行之间的相生、相克和制化,是指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大类事物之间 存在着有序的“生”、“克”以及“制化”关系,从而维持着事物发展的动态 平衡,属于五行之间的正常关系。
五行相生的次序是: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水生木。五行相生关系中,任何一行都具有“生我”、“我生”关系。其“生我”者为母,“我生”者为子,所以相生关系又称“母子关系”。
五行相克的次序是: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,金克木。五行相克关系中,任何一行都具有“克我”、“我克”关系,其“克我”者为“所不胜”,“我克”者为“所胜”,所以相克关系又称“所胜”、“所不胜”关系。
五行制化,是五行生克关系的相互结合,是指五行运动中“生”与“克”的相互作用,即,以维持动态平衡的关系。
4 五行的乘、侮及母子相及 五行的相乘和相侮,是五行之间的异常克制现象,母子相及则是五行之间相生关系异常的变化。
五行相乘、相侮:“乘”,凌也,即欺负之意。五行相乘,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其所胜者的克制太过;“侮”,亦为欺侮、欺凌之义。五行相侮,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其所不胜者的反向克制,即“反克”,又称“反侮”,二者属于五行相克关系的异常。如图: 木 土 水 火 金 木 如《素问·五运行大论》说:“气有余,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;其不及, 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,己所胜轻而侮之。”
五行母子相及:所谓“及”,连累之意也。母子相及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两类,属于五行相生关系的异常。举例:
水不足,无力生木(母虚累子);木气旺,耗水太过(子盗母气)
三、在中医学上的应用
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,主要是以五行的特性来分析说明人体脏腑、经络等组织器官的五行属性;以五行的生克制化关系来分析脏腑、经络之间和各种生理功能之间的相互关系;以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来阐释脏腑病变的相互影。因此,五行学说不仅是中医学的说理工具,而且亦有着指导临床的实际意义。
1 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关系 ◆ 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
根据五行的特性,确立五脏的五行属性,概括五脏的生理特性,体现 天人相应的整体联系。见下表:
五行 |
特性 |
自然界 |
生发、舒展、条达 |
肝喜条达恶抑郁 |
东方、春季、青色、酸味 |
温热、光亮、向上 |
心喜动、主明 |
南方、夏季、赤色、苦味 |
生化万物 |
脾运化水谷、化生精微 |
中、长夏、黄色、甘味 |
清肃、收敛 |
肺性清肃下降 |
西方、秋季、白色、辛味 |
滋润、下行 |
肾主水,封藏之本 |
北方、冬季、黑色、咸味 |
◆ 说明五脏之间的相互联系 运用五行生克制化理论说明五脏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的关系。
例如:肝藏血以上济于心,即为“木生火”;肾精以养肝脏阴血,即为“水生木”。肾水制约心阳,防止心阳偏亢,即为“水克火”;肺气肃降下行以制肝气升太过,即为“金克木”等等。
2 说明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 根据五行生克关系说明五脏之间病理上的相互影响。脏腑间的传变,可分为相生关系的传变和相克关系的传变。 ◆ 相生关系的传变: 包括“母病及子”和“子病及母”两个方面。
母病及子:母脏(先病)病及子脏(后病)。例如肾阴不足,不能涵养肝木,以致肝肾阴虚,阴不制阳,肝阳偏亢,即为“水子不涵木”。 │ 子病及母:子脏(先病)病及母脏(后病)。例如心血不足,损及肝血,以致心肝血虚,即为“子盗母气” ◆ 相克关系的传变: 包括“相乘”和“相侮”两个方面。
相乘:
脏过盛(太过),被克之脏(不及)受到过分克伐。例如肝气过旺,影响脾胃运化功能,即为“木旺乘土”。
脏过弱(不及),不能耐受“克伐”之脏(太过)的克制。例如脾胃虚弱,相对肝木偏旺而克伐太过,即为“土虚木乘”。
相侮
脏过盛(太过),反侮“克我”之脏(不及)。例如肝火亢盛,肺金不仅无力制肝,反受肝火反向克制。即为“木火刑金”;
脏虚损(不及),导致“我克”之脏(太过)反克。例如脾土虚衰,不能制约肾水,以致水湿泛溢,脾土受困。
3 指导疾病的诊断
◆ 指导四诊:根据五脏与五色、五味等的特定联系,分析、诊断疾病。例如面见青色,喜食酸味,脉弦,多为肝病;脾虚病人,面见青色,为“木乘土”;心脏病人,面见黑色,为“水乘火”,等等。 ◆ 推断病情的轻重、预后:根据疾病传变规律以及五色之间的生克关系等来推断病情的轻重、预后。
① 按相生规律传变时,“母病及子”者病情较浅,预后较好;“子病及 母”者病情较重,预后较差。
② 按相克规律传变时,“相乘”的病变病情较重,预后较差;“相侮”的病变病情较轻浅,预后较好。
③ 五色辨顺逆。在病理状态下,面部色泽变化可根据生克关系来推测病情的顺逆。一般而言,“主色”胜“客色”,其病逆;“客色”胜“主色”,其病顺。
4 指导疾病的治疗
◆ 指导用药 ◆ 控制疾病的传变 根据五行生克乘侮规律,调整其太过和不及,以控制疾病的传变,从而使其恢复正常的功能活动。如肝脏疾病,可以通过生克乘侮关系影响及其它四脏,也可由心、脾、肺、肾的疾病影响及肝而得病。若肝气太过,木旺必乘土,此时应先补益脾气以防其传变,脾气健旺,则肝病不传于脾。 ◆ 确定治则和治法
① 根据五行相生规律确立的治疗原则是“虚则补其母”,“实则泻其子”。(《难经·六十九难》)
“虚则补其母”——指一脏之“虚”,不仅补益本脏,同时还须补其母脏 (即“生我”之脏)。适用于单纯子虚或母子两虚病变。
“实则泻其子”——指一脏之“实”(“母”实病变),不仅泻除本脏之实邪,还需泻其子脏(即“我生”之脏)。 ② 根据五行相克规律确立的治疗原则是“抑强扶弱”(导致乘侮病理变化的原因即是“太过”与“不及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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